商标转让被认涉嫌囤积牟利,涉及不良影响,转让失败

阅读:2317 2021-03-03 09:16:30

三年前的2018年1月,2017年度的商标申请量民间统计工作,正如火如荼的展开着,或许,申请量靠前仍是值得在圈子内吹嘘小半年的事情之一吧~

2017年,企业商标申请量最多的是北京某投资公司(4892件)、第2是阿里巴巴集团控股公司(4849件)、第3是腾讯科技(深圳)有限公司(4311件)、第4****品牌管理有限公司(4025件)等。

当是时,距离“个人1年申请5700件商标”事件刚刚过去1个月

个人1年注5700多商标!贫穷限制想象力

 

距离2018年夏天引起共鸣的“两天申请万件商标”,还差半年

两天申请万件商标,贫穷再次限制想象

 

日月如梭光阴似箭,转眼间,曾经申请的商标该注册的已经注册该驳回的已经驳回,该变现的---还有一部分没来及变现......🤷‍♀️🤷‍♂️

 

2021年2月20日,正月初九,春节后国知局恢复上班第三天,审查员同志不辞辛苦加班加点审查过程中,发出了一份份转让核准,以及,若干转让补正通知,举例🌰:

“经查,转让人****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累计申请和注册商标数量较多,且累计转让商标较多受让人较为分散,涉嫌囤积商标转让牟利,具有不良影响。为此,请补充提供转让商标的相关使用证据或者使用意图;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或者证据无效的,我局将认定上述转让申请构成《商标法》第四十二条第三款所指的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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